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自2012年7月实施以来 ,对引导居民节约用电 、合理用电发挥了积极作用 ,较好地体现了“保基本”的改革理念 ,促进了社会公平 。为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引导居民电力消费的作用 ,进一步提升阶梯电价制度实施效果 ,近日 ,国家发展改革委
以发改价格[2013]2523号文 ,印发了出《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 ,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。
《通知》要求 ,各地要结合老城区和棚户区改造 ,加大居民用电“一户一表”改造力度 ,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95%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尸改造 ,做到抄表到户 。新建居民小区供电设施要按照“一户一表”的标准进行建设 ,由电网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 ,执行阶梯电价制度 。
《通知》提出 ,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 ,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 ,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 。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 ,要在2015年底前出台 ,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 ;已经出台的地区 ,要根据实施情况和电力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。
《通知》明确 ,各地要按照公平 、合理的原则 ,兼顾可操作性 ,因地制宜地完善政策措施 ,细化操作办法 。要规范出租房屋电费结算行为 ,业主不得对租户用电进行加价 ,扰乱电价秩序 。对“一房多户”“一户多人口”等问题 ,在沟通协调基础上 ,可通过分线分表或适当增加电量基数等办法妥善处理 ,确保居民阶梯电价
制度得到顺畅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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